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教育部社科中心主任  田心铭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

第五部分以“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为题,对建设和谐文化作出部署。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列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的重要任务,强调“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和谐文化”是《决定》新提出

的概念,建设和谐文化是《决定》新提出的任务。什么是“和谐文化”?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和谐文化?

怎样建设和谐文化?这些都是学术理论研究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探讨这些问题,应该以我国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为现实基础和客观依据,以《决定》的基本精神为指针。本文拟就其中的两个问题

做一些讨论。

    一、关于什么是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

    《决定》在提出建设和谐文化的任务时,没有对“和谐文化”这一概念作出界定。这一概念的内涵,

需要我们根据《决定》的精神去探讨。

    从字面上看,对“和谐文化”这一表述可以作出不同的解读。一是可以解读为“和谐的”文化,即

把“和谐”解读为文化的限定语,它从一个方面规定了“文化”的性质,即这种文化具有“和谐”的性

质;与此相对应的,是不和谐的文化。各种文化都是由多种因素、多种成份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就其内

部关系而言,不同的文化有和谐与不和谐之分。我们所要建设的文化,是和谐的文化,即内部各种因素

协调统一而非相互冲突的文化。二是可以解读为“关于和谐的文化”,即把“和谐”解读为“文化”所

反映的对象,和谐文化就是关于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的文化。作为精神活动及其产物的文化,都是社会

生活中一定的客观对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社会关系有和谐与不和谐之分,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克

服不和谐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包含着多方面活动的社会实践,这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反映在思想文

化中,形成了关于和谐的文化。按照这样的解读,和谐文化就是反映人们追求社会和谐的实践并服务于

这种实践的文化。

    我认为,对“和谐文化”的以上两种解读都是合理的,它们分别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我们所要建设的

和谐文化的性质,因而并不互相排斥,可以同时成立。第一,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反映建设和

谐社会的实践并服务于这种实践的文化;第二,这种文化自身具有内部和谐的性质,是一种和谐的文化。

这是“和谐文化”概念同时具有的两层含义。

    但是,对“和谐文化”仅仅做这样的理解是不够的,应该看到,它还具有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内涵。

    《决定》中说:“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一论断指明了建设和

谐文化的任务是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为了实现什么目标而提出来的。我们应该以此为依据来探讨我

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的内涵。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同时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为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正是这样的背景下,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

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

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并且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建设和谐文化,就是

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提出来的。这就表明,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我们所

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建设和谐文化,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巩固的思

想道德基础的重要工作。这就决定了和谐文化的社会制度属性。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

这一经典性的论断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关系的基本观点。一定形态的文化是由

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政治和经济,因此,文化的性质,归根到底决定于它所反

映和服务的经济和政治的性质。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决定的文化,

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样的,当代中国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反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

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即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把“社会和谐”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揭示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关系。它阐明,“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本

质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固有的,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所特有的,从而揭示了我们所要构

建的和谐社会的社会制度属性。社会和谐不是不同社会形态的共同属性,不是人类社会的一般性质,而

是由不同社会形态中的社会矛盾尤其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具有不同的性质决定的。如果社会和谐作为本质属性可以为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社会所共有,它就不

能被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分而为它提供思想道德基础的和

谐文化,当然也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由此看来,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既是反映并且服务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的文化,也是自身

具有和谐性质的文化,又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它“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范畴”,“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认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意味着否认在其他社会制度下也有以崇尚和谐、

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文化,不意味着排除这些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社会

和谐,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在千百年来追求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无论在中国、在外国

都产生了崇尚和谐的思想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如胡锦涛同志所说:

“中华文明历来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团结互助,中国人早就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追求天人和谐、人

际和谐、身心和谐,向往‘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和而不同”,即包含着

差异的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思想的哲学理论基础。在西方,从古希腊

毕达哥拉斯提出“美是和谐”的命题,到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倡社会和谐,把他们设计的理想的社

会制度称为和谐制度,不乏崇尚和谐的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思想,是以马克

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提出来的,也是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吸收世界优

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决定》把建设和谐文化的任务概括地表述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

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

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观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这里既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社会主义的方向,又

要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既有着中华文明的深厚根基。又体

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它在发展中不断吸收历史上和现实中中外一切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

的优秀文化成果,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和谐文话的有机构成因素,运用它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概括地说,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包含了其他时代和其他社会制度下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的

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是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又具有内部和谐关系的文化。

    二、关于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开展多方面的工作,“怎样建设和谐文化”的问题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展开讨论。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一重要论断高度概括地从总体上

回答了怎样建设和谐文化的问题,为建设和谐文化指明了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和

谐文化。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列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首位,鲜明地体现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

和谐文化的精神。

    “根本”一词生动、形象而又准确、深刻地揭示了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的关系。

如果说和谐文化是一棵大树,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它的根基和主干。没有根基就没有大树。

离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没有和谐文化。

    价值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种普遍存在的关系,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或客体对主体的效

应关系。价值观是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由于不同社会中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和

社会结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利益和价值需要,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

并上升为不同的价值观体系。人们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目的是追求价值,因而不同的价值观影响着人们的

实践和认识活动向不同方向发展,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不同性质的作用。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占主导地位

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它们是在一定社会基本的经济、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形

成并为巩固和发展经济、政治制度服务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价值体系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曾

长期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服务。以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民主、人权思想为核心价值体系的价

值观,成为建立和巩固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精神支柱。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建设和发展自己的价值观,特别是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大力建设社会核心价值体系,需要对这一价值体系的构成、对它的基本内容有自觉的认识和明确的

概括。这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的认识发展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

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国的指导地位。《宪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

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

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

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这些规

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确立了根本的法律依据。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在推进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党和国家对我国现阶段倡导的价值观念不断作出阐述和概括。例如,邓小平

提出了培养“四有”新人的思想,强调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江泽民

同志提出,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国近

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艰苦奋斗的教育。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

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强调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

科学发展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

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我国人民中倡导和树立的价值观念包含着

多方面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广泛领域,各种著作、论文、讲话、文件、法规中的相关

论述和规定极为丰富。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为了大力倡导一种思想观念,需要对它作出简单、明确的概括。凡是在历史上

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在其自身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一方面内容越来越扩展、深化,成为思想丰

富的体系,一方面形式上越来越简单、明确,凝结为简洁的命题和概念。越是内容丰富、深刻而形式上

又简明、通俗的思想观念,就越能广泛普及、流传久远,产生深入、持久的社会影响。加强社会主义的

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对我们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内容极为丰富的价值观念进一步做出全面、准确而又

简单、明确的概括。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时,第一次提出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并明确概括了它的基本内容,这是适应社会实践要求,对我们党和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倡导的价值观念作出的最新的整合和表述。

    《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

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一

论断准确地抓住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构成了一个体系,并浓缩成一个简明的概念。这是迄今为止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全面的概括。《决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是一个重

大理论创新,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决定》概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了指导思想、社会理想、精神动力和道德

准则四个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有科学的指导思想作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

家的指导思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因而是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必须有共同

的社会理想,有了共同理想,才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当代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利益群体认同和接受的共

同理想,它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和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三亿中国人民

正在走着的道路、正在从事的事业,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题,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最集中的表现,体现了一个民族的

精神特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深深熔铸

在我们的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成为中华民族之魂。在新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与时

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又锻

造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维系中华各族人民的精神纽带,是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精神力量,因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确

立全社会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

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味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

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

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做出了全面系统而又准确通俗的表达,它把先进性与广泛性统一起来,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了道德判断

和行为选择的标准和规范。因此,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的基础。

    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价值关系)和价值观分

属于不同的领域,二者之间是被反映和反映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价值观的领域,是当代

中国最重要最基本的价值关系在价值观中的集中反映。当代中国基本的价值关系体现在我国的基本经济

制度和政治制度之中。在经济领域,集中体现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

度。在政治领域,集中体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政体,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这些基本的价值关系必然反映到人们的价值观念中来,形成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它的核心体系,

为维护和巩固这些价值关系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强社会主

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中国持色社会主义

道路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现代化国家,构建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和谐文化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文化,因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文化,

根深才能叶茂。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牢固根基之上,才能生长出枝叶茂密、繁花似锦的和谐

文化的大树。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

观引领风尚。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巩固的思想道德基础。